公司取得的行程单有八张,其中有六张行程单上的合计栏=票价+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三栏之和。另外两张行程单上的合计栏不等于票价+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之和,这张行程单上其他税费栏等于合计栏。不知道这张行程单可不可以抵扣?如何抵扣?
那六张行程单我是这样计算的,请老师指导理解对不对:
1.增值税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其中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等不能计算抵扣)
2.含税金额=票价+燃油附加费
3.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进项税额
以上三步计算公式是这样理解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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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3 07/04 17:34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3 07/04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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