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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中国保税区内企业A公司把货卖货给中国境外企业韩国B公司,但是货物已经转移到韩国B公司手上,但是货物还没有出保税区,然后韩国B公司又把这批货卖给了中国境内C公司,保税区内企业卖货给韩国B公司是算出口吗?这时候货在韩国B公司手中,又卖给中国境内C公司,算不算是进口呢?还是货只要在保税区都算货在国外呢?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3 07/01 09:37
施巧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境内产品进入保税区依据《保税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以算作出口销售,可以申请出口退税。保税区内的进出口货物都有资格申请出口退税。按照海关的要求,出口退税的申报和审核都需要提交或者上报一些出口退税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包括出口合同、进口发票、出口税单等。申请出口退税时,涉及到的相关业务流程比较复杂,需要在完成货物出口之后,对相关文件进行正确填写和归档,然后提交关务申报出口退税,完成后就可以把申报所取得的出口退税收入拿到。 拓展知识:申请出口退税是指,在把货物从境内出口到境外的过程中,关税及增值税的税收部分能够从国家获得退税,从而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对策性税收政策补贴。
2023 07/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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