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A是甲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B是甲公司的另一股东和财务负责人;自然人B是乙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自然人A是乙公司的另一股东和财务负责人。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甲乙经营范围有部分重合,自然人A同时担任甲乙两家公司的办税员,有税务风险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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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3 06/30 14:06
你好,是办税员,没有风险,只要咱不从事违法业务就没事。
2023 06/3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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