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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一个问题请教一下老师,如果一个公司是分公司,因营业亏损严重,现在已经关停了,应收应付款都,及其他的往来都已经了结的差不多了,现在的问题是其他应付款挂总公司十几万,挂总公司老板私人名下有100多万,还有其他股东私人名下也有几十万的,这些钱是无法归还的了,那么按常规的是要转到营业外支出的,可否这样操作的,让总公司法人打款到总公司,总公司再把钱打到我们分公司,分公司再把钱还给总部法人,这样的话总部法人的挂账就可以转到总公司的名下了,这样可以吗?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3 06/28 12:07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没法归还的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可以
2023 06/2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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