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家具生产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木材作为加工产品原材料。现有两个供应商
甲与乙,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木材报价
50 万元(含税价款);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具由其所在主管税务局代开的征收率为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木材报价 47 万元(含税额),已知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和从代开专用发
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的价格均衡点为 1.13.请问选择哪家供应商采购木材更合算?要求
用价格均衡点方法为鸿运家具厂材料采购提出纳税筹划建议,并比较各方案的现金净流出恒
况(在不考虑其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23 06/15 11:03
您好,根据您给的信息,回答如下: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使用价格均衡点方法来比较选择哪个供应商更合算。价格均衡点是指从不同供应商采购同一种产品时,两个不同的价格之间的交点。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甲和乙两个供应商的进货价格。
甲的进货价格 = 50万元 / 1.13 = 44.25万元
乙的进货价格 = 47万元 / 1.13 = 41.59万元
现在我们可以计算在价格均衡点时,两个供应商的价格。
甲的价格 = 进货价格 + 进货价格 × 税率 = 44.25万元 + 44.25万元 × 13% = 50万元
乙的价格 = 进货价格 + 进货价格 × 税率 = 41.59万元 + 41.59万元 × 3% = 42.81万元
根据计算结果,甲的价格均衡点为50万元,乙的价格均衡点为42.81万元。
现在我们可以比较两个方案的现金净流出情况:
选择甲供应商:
进货价格:50万元
净流出:50万元
选择乙供应商:
进货价格:41.59万元
净流出:41.59万元
根据比较,选择乙供应商采购木材更合算,因为在价格均衡点下,乙的净流出金额更低。
鉴于鸿运家具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议选择乙供应商(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木材,以降低成本并减少现金净流出。
2023 06/15 14:1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