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的红字发票还可以撤销红字信息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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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6/14 09:34
未上传审核的,可以在系统内直接作废,重新填开上传。如果已经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未开具或者红字发票已开具但符合作废条件作废处理后,允许撤销红字专票信息表。纳税人可携带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者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中直接操作红字专票信息表撤销。对于跨月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如果还么有上传的话,那么就可直接撤销就好。如果已经上传,那么就需要会计人员备齐相关的资料去税务大厅进行办理撤销。
2023 06/1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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