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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20*5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12月5目,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20*4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 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3 06/13 23:41
思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 1、(1)借:应收账款 1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0 (1000*16%) (2)借:坏账准备 40 贷:应收账款 40 (3)借:银行存款 500 贷:应收账款 500 (4)借:应收账款 10 贷:坏账准备 1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 10 (5)借:应收账款 11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100*16%)
2023 06/13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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