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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老师,业务为:签订加工合同,供方供料,我方受托来料加工,加工完成运给供方,我方只赚取加工费。提问:会计分录及账务如何处理符合实际?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3 06/06 09:12
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2023 06/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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