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股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股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5000万元,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甲公司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2019年3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方案:①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东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2股,计2000万股;②用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并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东总额为基数,合计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000万元;(3)2019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2019年6月10日,甲公司办妥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要求:对甲公司的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6/04 13:49
你好稍等,马上回复
2023 06/04 13:5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