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4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商品一批,不含赖价款1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商品成本60000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乙企业于2019年4月9日付款。2019年6月,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全部退回,货款及税款尚未退回。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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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3 05/31 11:21
2019.4月
借应收账款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00
借主营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库存商品60000
借银行存款11100
财务费用200
贷应收账款11300
2023 05/3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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