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房产公司,乙方是一般纳税人承建方,在2022年承接的一项工程中,收到甲方一套房产作为工程款抵账63万元,没有开房产交易发票,只给乙方开了一张收据,也没有办理房产手续,2023年乙方把房产以50万元出售了,乙方收到的是现金,房产手续直接办理给了第三方,这种情况是否要交税,税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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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5/26 10:54
不需要缴税。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房子从来没有属于过乙方,乙方不需要为房屋的出售缴纳任何税费
2023 05/2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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