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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人员不能是股东和公司吗?国家有规定吗?有依据吗?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3 05/26 08:37
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法》一百一十二条亦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 号)亦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可以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到企业兼职创新的人员,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
2023 05/2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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