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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自建一厂房成本200万,现在以350万出售,需要交哪些税?土地增值税怎么算?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3 05/23 11:23
罗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自建的厂房转让需要要缴纳 第一,自建厂房出售缴“建筑业”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因此,该厂如果要卖厂房,要按“建筑业”税目依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对自建行为的计税依据,应当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来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二,出售厂房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该厂对外出售厂房,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不动产”应税行为,因此,还应依5%的税率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该厂出售厂房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三,依据上述两次缴纳的营业税,还要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四,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该厂若出售厂房,应就转让厂房的收入减去有关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依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出售厂房收入属于税法所列举的“财产转让收入”,因此,应并入收入总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 05/2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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