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单位和个人的补贴,,,这一条中对单位的补贴是单位以什么名义申请的补贴,如单位是为公司职员申请,是否需要发放给个人(不管是否在职或离职)? 第十六条规定 个人或者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确定,,此部分申请单位如因公司职员离职而不发放,是否可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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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3 05/22 18:05
同学你好,对单位的补贴是单位以招聘的失业再就业,或者招聘的毕业生的名义申请的,不会发放给个人的,不会追责的。
2023 05/2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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