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发工资银行卡错误,银行退款100,又重新发放100。第一这个情况的话,正确的分录,应该是通过其他应付款,还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第二如果去年已经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做账的话,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去年累计数比去年实际数,多了一笔这个退款。这个需要在今年做调整分录嘛?第三。请问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必须做到能跟个税系统一致嘛?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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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3 05/22 09:47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 05/2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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