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甲企业加工成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2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25000元,支付由委托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2600元,消费税为13556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B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要求:【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和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明细】1、假定B材料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由委托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会计分录;()()()()(3)B材料验收入库。()()2、假定B材料收回直接用于销售(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由委托方代扣代缴的增值稅和消费税的会计分录;()()(3)B材料验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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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5/19 20:23
您好,同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2023 05/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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