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某事业单位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一项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确定的成本为52000元,增值税额合计为8840
元,其中,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为4840元,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为4000
元,款项合计60 840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2)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80000元,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800
元,款项合计88800元。
(3)在开展业务活动中收到一笔应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66300元,款项已存入开户银行。
(4)将收到的应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66300元上缴财政专户。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3 05/19 08:21
尊敬的学员您好!参考一下。
1借 固定资产 52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8840
贷 银行存款 60840
2借 银行存款 88800
贷 事业收入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800
3借银行存款66300
贷应缴财政款66300
2023 05/1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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