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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中级经济法,图片题目用的是教材哪个知识点?就是说,原文在哪儿?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3 05/16 11:11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上午好,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相关内容如下 票据抗辩 ( 1)对物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 (2)对人抗辩:债务人只能对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抗辩(3)票据抗辩的限制: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如果票据债务人(如承兑人、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如出票人与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债务人的资金不够等),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此对抗善意持票人。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如背书人、保证人等)存在抵销关系,而持票人的前手将票据转让给了持票人,债务人就不能以其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抗辩事由而拒绝向持票人付款。③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④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不相当对价的,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故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2023 05/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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