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公司以一台原价为200万元的设备与乙公司交换一批钢材,甲公司将其作为原材料核算。该设备已计提折旧额为8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交换中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5万元。乙公司以自产的一批钢材进行交换,钢材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钢材的公允价值为80万元,并支付甲公司补价为6.4万元。假设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70
B、80
C、100
D、12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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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3 05/14 10:04
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100-6.4-80×17%=80(万元)
2023 05/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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