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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请问老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代从业人员或他人负担的税款能不能税前扣除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3 05/13 08:18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早上好啊,不能哦,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第二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023 05/13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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