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有哪些税法上视同销售 ?会计上却不视同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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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3 05/12 19:28
一、会计不视同销售而税法上视同销售的业务有如下四种:
(1)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因为,企业发生以上四种应税销售行为时,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发生上述行为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结转,但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并交纳各种税费。
二、税法上视同销售的业务而会计上同样视同销售的有: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2023 05/1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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