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司去年享受增值税缓交政策,去年6月份的缓交的税款,在这个月18号要交,我申报4月份报表时,感觉数不太对,34栏是我司4月份应交的税,33栏是否应该要显示2022年6月份缓交欠交的税20000元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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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3 05/12 10:31
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023 05/1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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