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3 05/09 10:49
您好,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2023 05/09 10:5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20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2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