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两道判断题,如下:
1.制造业企业单独出售土地使用权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确认当期因销售房地产而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通过“税金及附加”借方科目核算。(✓)
老师,土地增值税在不同的情况可能通过“税金及附加”也可能不通过吗? 具体是什么规定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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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3 05/05 23:00
您好,是的,分情况的
1.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销售房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归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3.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作为日常营业活动产生的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土地增值税”
4.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的土地增值税,若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等科
目,贷记“应交税费一 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2023 05/0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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