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我在第二第三季度利润总额抵减了以前年度亏损893528.63元后,按照了利润总额92494.16元预缴了2312.35的企业所得税,但是第四季度累计利润总额实际只有880815.62元。我现在做2022年度汇算清缴后,纳税调整后所得额是895346.33元,那我可以在A类申报表中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02852.17元吗?因为如果我在汇算清缴填写了弥补亏损802852.17元,我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刚好等于2022年度按照实际预缴利润总额92494.16元,也就是说,汇算清缴我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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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5/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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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0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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