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视同销售?如何做会计处理及计量?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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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3 04/28 08:14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科目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3 04/28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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