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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中级经济法,图片题目D选项怎么跟教材说的冲突了呢?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3 04/27 10:58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啊,我觉得图3 老师写书时漏考虑了支票这个特殊了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使用支票采购商品时,出票人往往不能事先确定收款人,无法在出票时记载收款人名称,为了方便人们的日常经济活动,我国《票据法》没有将支票的收款人名称作为绝对必须记载事项要求出票时必须记载。 支票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023 04/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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