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小林老师好,小规模,22年12月23日签订维保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自22年12月23日至23年12月22日止。合同签定当天就开具了发票(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本指望当年能回款,但款项23年2月到位(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现在汇算清缴,感觉这个收入应计入23年中,于是在汇算清缴时在表中对收入进行了调减处理,请问,23年是要重新确认收入么?请问怎么操作,分录怎么做?因去年是减免增值税的,如果我重新确认收入,是否收入要调减,增值税调加,分录怎么做?或者我什么都不做,在24年对23年进行汇算清缴时直接调增收入?请老师指导。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3 04/26 14:05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们这个是按月来做维护的话; 这个 之前是一次性开票总额出去了吗 ? 这样才好判断的  
2023 04/26 14:12
10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