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分公司是不是都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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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3 04/25 18:46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国税总局答复,分公司虽为独立核算,但不可单独适用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应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023 04/2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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