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7月,甲公司发生以不业务:
1日,将款项交存银行,开金银行本票,金额为 226 000 元。
5日,用银行木票结算材料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00 000 元,增值稅 26 000元,共计 226 000 元。
8日,公司汇往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 150 000 元,开立采购专户。
18日,收到采购员从上海奇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相关凭证,材料价款 100 000 元,增值税 13 000 元,共计 113 000 元。同时撤销采购专户,多余款项转回当地开户银行。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4/10 19:41
你好,分录的金额麻烦自行带入一下
1,借:其他货币资金,贷:银行存款
2,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
3,借:其他货币资金,贷:银行存款
4,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2023 04/1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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