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位于A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派采购团队去B市考察并采购一批农产品,现有以下相关方案可供选择
(1)出行方案的选择
方案一:乘长途汽车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的公路客票若干张,票面金额合计15000元
方案二:乘高铁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
路车票若干张,票面金额合计15000元
方案三:乘飞机出差,可以取得注明客身份信息的航空
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若干张,票面金额合计15000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3 04/10 15:47
同学你好,方案一:乘坐乘长途汽车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5000÷(1+3%)×3%=436.89(元)
方案二:乘高铁出差,可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5000÷(1+9%)×9%=1238.53(元)
方案三:乘飞机出差,可以取得注明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5000÷(1+9%)×9%=1238.53(元)
所以根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方案二和三均可选择
2023 04/1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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