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资料一:6月5日,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发生的运输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资料二:6月21日,甲企业销售一批应交纳消费税的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取得所有收入已存入银行。资料三:6月30日,甲企业交纳房产税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16万元,教育费附加2.964万。要求:1.根据资料一,编制甲企业入库原材料的会计分录。2.根据资料二,编制甲企业销售商品和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3.根据资料三,编制甲企业缴纳相关税费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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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4/08 20:15
1借原材料1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18
贷银行存款115.18
2023 04/0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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