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电器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
算。2020年3月5日从凯成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额为 10 400 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该公司开出并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面值为90400 元、期限4个月。交纳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45.2 元,其中增值税2.56元。7月5日商业汇票到期,智云电器有限公司通知其开户银行以银行存款支付了票款。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1)编制2020年3月5日向凯成公司开出并向银行请承兑的商业汇票购入A材料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20年3月5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20年7月5日商业汇票到期,支付票款的会计分录;
(4)2020年7月5日商业汇票到期,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请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23 03/26 19:20
您好,这个是全部的吗
2023 03/26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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