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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王勤通知,在北京用采购专户购买材料50000,增值税率13%。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尚未到达企业分录!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3/24 18:08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收到的王勤通知,我们在北京采购专户购买了材料,金额为50000元,增值税率为13%,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材料尚未到达企业,因此尚未分录。拓展知识:企业在进行采购时,应当注意如下几点:一是要完整准确地采购清单;二是要按照采购清单采购商品;三是要及时记录发票情况;四是要按照规定完成发票登记。
2023 03/2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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