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向平阳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率13%,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产品发运时,以转账支票支付代垫运杂费2.000元,向银行办妥托收承付手续。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收款,现金收款条件:2/10;1/20;n/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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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3/23 19:46
这句话的意思是,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向平阳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率13%,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而且在产品发运时,以转账支票支付代垫运杂费2.000元,向银行办妥托收承付手续。收款方式是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收款,现金收款条件是:2/10;1/20;n/30,对吗?
2023 03/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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