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非同控收购股权,收购后成为全资子公司,收购时被收购方帐面净资产26.6亿。收购评估报告基础法评估结果为26.8亿,收益法评估结果为27.5亿。评估报告结论选择收益法结果27.5亿,为股权价值。我司支付对价27.6亿元。请问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如何处理评估增值部分?由于收益法评估结果增值部分没有与报表项目一一对应。合并时增值部分如何做分录?如何抵消?税率25%,考虑递延所得税后被收购方实际应确认的可辩认净资产金额是多少?评估时有增值和减借,是否需要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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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3 03/13 20:43
您好,子公司的单体报表做股东变更,合并报表体现商誉
2023 03/1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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