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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之前总合同是96万,预收了28万预收款也已经开票了,还剩68万应收,期初建账应该怎么处理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3/07 14:40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首先,你需要明确,是否是完全应收还是部分应收,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对预收的具体的条��以及预收的金额来看出来。如果应收的金额比预收的金额少,那么这就是部分应收;如果应收的金额比预收的金额多,则这就是完全应收。 接下来,根据实际情况,你可以在建账之前,先将总合同的96万拆分为28万的预收款和68万的应收款。在对应账户上,你可以建立客户期初应收,及客户期初预收两个辅助核算,其中客户期初应收上需要录入68万,客户期初预收上需要录入28万。如此,在期初的状态下,你就能将96万的总合同分别完全记录下来了。这也比较符合分类账户原则,也保证了客户账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拓展:如果预收与应收是完全一致,那么可以直接在客户期初应收上录入96万,客户期初预收上录入0,这也是一种有效的建账方式。
2023 03/0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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