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开的普票,小规模纳税人,5月份的时候客户反应开票信息有误需要重开发票,5月份先冲红了4月份开的那张发票,有重新开了正常的发票,现在7月份纳税申报,对于冲红的发票电子税务局里面应该怎么处理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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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3/01 17:00
纳税申报时,冲红发票一般不能作为有效的抵扣凭证,可以通过核算的方式,在4月份的消费支出中将冲红发票的金额归还给客户,再在5月份重新开具发票作为纳税抵扣凭证。客户需要把冲红发票存档备份,方便日后查询,另外,由于冲红发票当中包含客户和纳税人的机动车销售及冠字号码,因此在申报纳税时,要保存冲红发票的电子版本并转入电子税务局,以备日后查询。
此外,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冲红后,原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不得重复使用,这是为了防止发票被仿冒,同时也是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增加纳税安全。
拓展知识:近年来,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有了重大改革,电子发票已经成为发票管理的主流,它不仅可以有效地防止发票被仿冒,还可以节省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让企业发票管理更加便捷、高效。
2023 03/0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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