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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就是我们公司跟A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合同,已经支付了一次款项,现在A公司要求更换为B公司且剩下款项付到B公司,请问一下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如果可行,是否需要写说明备案?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2/28 17:16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样操作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写说明备案。应该先与A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面形式把劳务合同变更为B公司,明确款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并对变更内容进行清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后,应当在财务部门备案。此外,应当将此次变更后的劳务合同复印件,一份给A公司,一份给B公司,都应当加盖公章,作为合同变更的有效证据。
2023 02/2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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