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票无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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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2/27 13:49
票据法规定,下列发票无法作废:1. 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2. 被公证机关公证的发票;3. 法院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规定必须附带的发票;4. 作为证据用于被保险人索赔、业务结束结算及统计分析的发票;5. 由其他国家税务机关对外开具的发票。
拓展知识:用于发票作废的流程一般都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然后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定作废原因是否真实,如果符合可作废条件,税务机关才会实施作废操作。作废的发票不计入发票使用范围,发票被作废后,发票号码会被注销,而原发票内容不变。
应用案例:许多企业会提出作废发票申请,或者是由税务机关排查出非正规发票,将会被作废。此外,有些企业也会收集由机构出具的发票作废证明,并在提交税务机关的申请资料中添加。
2023 02/2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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