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在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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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2/26 13:30
如果您在两处及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上发生收入,那么您应该到当地税务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只需提交以下资料即可:1.准确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纳税人基本信息表、收入核定表、免税扣除表等);2.各任职受雇单位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年度累计所得税额统计表;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4.银行账户信息。
应用案例:比如,朱某定居北京,去年同时在北京和上海受雇,今年已于1月底辞去上海的工作,1月份在上海的收入税费已经交纳。如今,朱某需要到北京税务局办理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他需要提供以上要求的资料以及上海税务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累计所得税额统计表。
2023 02/2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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