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7〕778号附件)(2017年6月12日) 第十五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保障金。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2016年1月1日) 第十五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公司现在要报16年残保金,人数为27人,按照16年的管理办法来讲要报税,但按照17年的管理办法不报税。 到底交不交税?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17 10/19 17:22
李爱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按16年的政策执行,因为是申报的2016年残疾人保障金,肯定是不能按2017年的政策执行。
2017 10/19 17:27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