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会计师事务所廉政制度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3 02/17 14:24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可以参考这个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廉政规定(修订)》的通知  会协[201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严肃检查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权威与公正,我会在借鉴以往年度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2年印发施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会协〔2012〕162号)予以完善,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注协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8250184     举报邮箱: monit@cicpa.org.cn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6月6日     附件:
2023 02/17 14:30
1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