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和稽核的出口退税发票,是2022年11月开的发票,在办理退税的时候发现,报关单上的产品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导致不能退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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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3 02/15 15:49
你好; 出口企业或其他出口退(免)税单位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二计量单位,以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应当有一个计量单位与配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一致,且商品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申报出口退(免)税。因此,如果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与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则不应申报出口退(免)税
2023 02/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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