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3%税率的有哪些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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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2/08 16:4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的情形: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3.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4.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8.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9.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自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3 02/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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