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通过抽奖方式给客户发放的现金红包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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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5:55
现金红包发放有可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的60%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8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公司通过抽奖方式给客户发放的现金红包金额不超过800元,则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收入超过800元,则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按月应纳税所得额的60%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发放的奖金、福利等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则按月应纳税所得额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例如:某企业每年发放业绩奖金,每人发放5000元,则每人应缴纳1000元个人所得税。
2023 02/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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