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在计算个税的时候,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可以先计算单独计税个税是多少,然后再计算将整个奖金并入工资所得计算个税,如果把奖金并入工资所得计算的个税比奖金单独计税的个税多,那就说明应该将奖金单独计税,对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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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5:53
是的,您说的没错。在计算个税时,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也就是进行带入式计税,那么应该累计计算本月、上月及以往月份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再按照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计税情况来确定本月应纳税额,再减去以往月份已纳税额,如果以上过程的确定的本月应纳税额比将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的个税费用多,那么就应该采用带入式计税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2019年一个人拿到了50000元的一次性奖金,月收入为10000元,如果将这50000元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收入,那么计算本月应纳税额时,需要按照总收入60000元进行计算,但是如果将50000元的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那么应该累计计算从本月到以前月份的一次性奖金所得,再按照当月(也就是本月)实际收入10000元进行计算,如果按照这种计算方式得出的本月应纳税额比将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收入所得的本月应纳税额多,那么就应该采用带入式计税方式。
2023 02/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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