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06年5月10日购入需安装设备一台,价款为50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万元。为购买该设备发生运输途中保险费20万元。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材料50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10万元。该设备于2006年12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这个折旧怎么算呀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5:17
根据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初始原值(500万)的一半,即250万/5年=50万/年。因此,甲公司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2月30日期间可以计提50万元折旧;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可计提100万元折旧;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可计提150万元折旧;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可计提200万元折旧;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可计提250万元折旧。
2023 02/07 15:2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