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计提员工销售奖励的时候,都是用的应付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个科目,12月份计提的时候用成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12月份已经结账,还用改吗?要改的话,怎么改?不改的话,1月份发放销售奖励做账,直接冲: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这个科目,不冲:应付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个科目可以吗?会有什么影响吗?做的是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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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4:52
不用修改的,正规的就应该在工资里面。
2023 02/0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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