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年第一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 最后年度汇算清缴是亏损的 那之前预交的所得税费用要在十二月先计提出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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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4:03
是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税率和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税款计算标准,按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亏损,则应当在十二月份先行计提出去之前预交的企业所得税费用。
2023 02/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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